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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您只需将正确填写完毕的货物出口 委托书传真或交到我司接单人员处,他(她 )会在审核无误的前提下,负责为您配载您 所指定的船舶,并主动通知您已配的船名 、航次、提单号、开航日期、送货仓库名 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电话、传真、入库编 号、截止日期、需支付运费金额等事项。


(2)您可在我公司规定的截关日期前,将全 套清晰、正确、有效的报关单证交到我司 接单人员处,他(她)在核收无误的情况下给 您签收,同时将您的报关单证交专人报关 ,并负责随时跟踪报关进度,遇到特殊情 况,如查验等,我司接单人员会立刻与您 联系,采取紧急措施,最大限度地保证您 货物的顺利出运。


(3)您可在我公司规定的截关日期前,将需 出口的货物送入我司指定仓库,如遇货物 数量、体积等有较大更正,或各种因素的 货物迟到而导致整个集装箱需加急冲港, 均应马上通知我司接单人员,以便其为您 及时联系仓库、港区,做好接货、进港工 作,使您货物的出运渠道更为通畅。


(4)如果您的货物顺利通关,且重箱在规定 时间内送入港区,船舶开航后,您就可以 获取提单了。在签发正本提单前,我司接 单人员会将缮制好的提单副本传真给您确 认,在得到您的认可后,我司接单人员为 您正式签发集运提单,您可在获得加盖了 提单放行章的取单凭证后至我司接单人员 处领取已签好的提单。